記者林相如/北門報導北門區雙春國小傳出不當體罰,有家長指控學生中午用餐吃太慢,要到走廊站著吃完,還得跑操場或蛙跳;甚至一名先天性心臟病的二年級女童因沒剪指甲,被罰提二十桶水澆操場,讓家長相當氣憤,批評出人命誰要負責?對此校方表示,已組成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,開學後交由考績會處理。十歲洪姓女童上學期轉學到雙春國小讀二年級,因先天患有竇性心律不整,家長特別向校方反映,避免女童劇烈運動。但五月初女童與多名同學因服裝儀容不整,王姓女老師指示學生要「愛校服務」,每節下課提水桶到操場澆跑道,提滿二十桶為止,不限當天完成。洪女媽媽說,「提二十桶水來回四十趟,大人都未必受得了,何況是有心臟疾病的孩子」。她說,水桶和女兒膝蓋一樣高,雖只裝半桶水、但至少五公斤重,女兒提著如此重的水桶,光想像就心疼。尤其聽到女兒說「水桶很重,我好喘、手一直發抖。但怕老師罵不敢講,就默默提了十七桶」,心裡更是難過又生氣。另有學生家長說,教育局明文規定「不得以服裝儀容作為處罰依據」,老師冠上愛校之名就可恣意體罰嗎?兒子回家累到「鐵手」,整雙鞋子溼答答,校方根本就是軍事教育。三名家長一個多月前到學校理論,老師堅稱沒人反映不適,否認不當體罰;家長轉投訴教育局,但至今未有下文。家長氣得說,上級機關官僚作風,基層教師更是不願承認錯誤,「該離開的是為老不尊的老師,卻變成家長只能消極地帶孩子走」,該班五名學生中,已有三人要轉學。校長表示,上學期確實有學童鐘響前沒用完餐,必須站著吃光,已告知同仁禁止再有類似行為;至於操場或蛙跳為一般體適能訓練,是家長誤會了。校方調查委員則透露,遭投訴的王姓女老師堅稱是愛校服務,不限定時間、容器、水量,並特別囑咐女童用澆花器(寶特瓶)就好;但家長反駁說孩子明明就是提水桶,雙方各執一詞,開學後將交由考績會處置。至於此事件也有家長力挺王姓老師,說她教學很認真、風評不錯,可能是求好心切造成誤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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